4月13日下午消息,暴風集團收到交易所關注函,公司預約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但未按本所相關規(guī)定在4月10日之前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業(yè)績預告。
此外,截至2020年4月12日,公司仍未披露2019年度業(yè)績預告、業(yè)績快報,未聘請負責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要求公司說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披露業(yè)績預告的原因,目前的進展情況及解決措施等。
關注函要求暴風集團對以下事項進行核查并作出說明:
1.你公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披露業(yè)績預告的原因,目前的進展情況及解決措施。同時,請你公司盡快按照規(guī)則要求披露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業(yè)績情況。
2.你公司是否在聘請2019年年報審計機構,如是,請說明進展情況及其可行性,預計聘請時間;如否,請說明對2019年年報披露的影響、擬采取的具體措施。
3.你公司是否在聘請財務總監(jiān)、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如是,請說明相關人員的具體情況、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預計聘任時間;如否,請說明對2019年年報披露的影響、擬采取的具體措施。
4.請你公司結合上述事項的核實情況以及公司目前存在的各類風險事項,向投資者充分提示相關風險。
5.你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