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在服務人類時,不能以犧牲個人隱私為代價。尊重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僅關乎技術和商業(yè)倫理,更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高低的標志之一。
近年來,隨著數據的獲取、保存和處理成本降低,數據的價值日益凸顯,其應用領域也迅速擴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現(xiàn)代科技帶來便利的同時,也不能忽略如影隨形的安全隱患和隱私挑戰(zhàn)。
大數據時代,我們在工作、生活中時時刻刻都在“生產”信息。許多時候,為了獲取一定的服務,難免要提供個人信息。在這一過程中,極易產生個人信息擴散、外泄。因此,大數據時代也往往是隱私保護脆弱的時期。
當然,我們不能一味反對數據收集。但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在服務人類時,不能以犧牲個人隱私為代價。應該厘清信息收集機構尤其是商業(yè)機構使用收集數據的邊界。尊重和保護個人信息,不僅關乎技術和商業(yè)倫理,更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高低的標志之一。
隨著人工智能、大數據、移動通信等前沿技術的迅猛發(fā)展和快速應用,萬物互聯(lián)正日益成為現(xiàn)實,如果沒有相應的數據管理和應用規(guī)范,未來不單是電梯,家里的客廳都有可能不再是個人信息安全的避風港。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來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痛點,我國已經和正在出臺一系列法律和規(guī)范來保障個人信息安全。2017年6月正式實施的網絡安全法,就對信息收集使用、網絡運營者應盡的保護義務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8年9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向社會公布,個人信息保護法等69件法律草案列入第一類項目。這意味著,個人信息保護法被列入5年立法規(guī)劃。為能安心享受高度智能化時代的技術福利,社會公眾也應提高安全意識,并和數據采集平臺、數據運營商和立法、執(zhí)法部門共同努力,筑牢個人信息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