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TikTok在美國面臨問題的真正原因:巨頭科技公司的壟斷野心)
像 Facebook 這樣的科技平臺曾經(jīng)表示,為了美國的國家安全,人們應該保護、授予、頌揚 Facebook 的(壟斷)權利。但這些科技巨頭的過往歷史表明,科技巨頭無法捍衛(wèi)美國的利益,人們也永遠不應該將這份信任授予 Facebook 這樣的科技企業(yè),因為技術壟斷才是這些科技巨頭心中的目標。
本周四(當?shù)貢r間 8 月 6 日),美國總統(tǒng)Trump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以國家安全為由禁止中國擁有的視頻分享應用 TikTok 進入美國。在此之前,眾議院反壟斷小組委員會就大型科技公司的權力舉行了聽證會。在聽證會上,F(xiàn)acebook、亞馬遜、谷歌和蘋果的首席執(zhí)行官因企業(yè)過于強大以及由此造成的壓迫性而面臨美國決策者們和公眾的審查。
在那次聽證會上,F(xiàn)acebook 的馬克 · 扎克伯格 (Mark Zuckerberg)反復強調(diào)了該公司的美國特性,以及中國對互聯(lián)網(wǎng)的威脅,他特別提到 TikTok 是美國增長最快的應用程序。在這里他的意思很明確,也印證了此前他在國會作證時的說法,即大型技術公司對抗 TikTok 這樣的中國平臺至關重要。
針對這種情況,最常見的解決方案是,讓一家美國大型科技公司買下 TikTok。Facebook、亞馬遜、谷歌和蘋果都曾被提名,不過微軟似乎排在榜首。隨著美國國內(nèi)的技術壟斷者轉(zhuǎn)而利用國家安全話題來反擊他們的批評者,大型科技公司能夠保護美國不受中國影響的觀點在過去一年里甚囂塵上。
例如,谷歌前首席執(zhí)行官埃里克 · 施密特和 Facebook 首席運營官謝麗爾 · 桑德伯格均表示,與中國的競爭是作為維護美國科學技術壟斷的理由。
這種觀點認為,美國需要大型科技公司組成 “國家冠軍企業(yè)”,與中國及其在科技領域的國家冠軍企業(yè)相互抗衡。這些公司和他們的游說大軍非但不提拆分二字,反而強調(diào)——為了美國的安全,美國人應該保護、給予和頌揚這些企業(yè)擁有的集中權力。
鑒于 Facebook 在 2016 年美國總統(tǒng)大選中所扮演的角色,大型科技公司保護美國人不受可能被用于干預選舉應用程序的影響,這一觀點具有濃厚的諷刺意味。
如果對此感到好笑,那么諷刺的地方還不止于此。現(xiàn)在美國人對于 TikTok 之所以給予如此高的關注度,很大程度上要歸功于 Facebook。
很久以前,美國有一個類似于 TikTok 的視頻分享應用叫做 Vine。和 TikTok 一樣,所有的孩子都在上面分享娛樂向的視頻。Facebook 不喜歡這樣的競爭,并利用它的壟斷力量來扼殺競爭。正如泄露的電子郵件所顯示的那樣,馬克 · 扎克伯格親自按下了 “封殺鍵”,他拒絕 Vine 接入 Facebook,并取消了它接入 Facebook 用戶的能力。
奇怪的是,F(xiàn)acebook 并沒有對 TikTok 這么做。事實上情況正好相反。在 2018 年春夏兩季,F(xiàn)acebook 仍在努力進入中國市場,并試圖在杭州開設一家子公司,當時 Facebook 允許這款中國應用在其頁面上投放廣告。就在這段時間里,在 IOS 平臺上通過 Facebook 播放的所有廣告中,TikTok 廣告占據(jù)了 15% 到 22% 的比重。
然而在 2019 年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扎克伯格似乎終于意識到他永遠不會進入中國市場。在美國國內(nèi),F(xiàn)acebook 聲稱自己企業(yè)規(guī)模應該予以保留,以作為對抗對手(比如 Tiktok)的一道防線,它需要保持足夠大的體量才能創(chuàng)新。然而有證據(jù)表明,Tiktok 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歸功于 Facebook 對企業(yè)目標的追求,比如向中國市場擴張和增加廣告收入。
前有 Vine,后有 Tiktok,這些故事清楚地說明,諸如 Facebook 這樣的大型科技平臺,由于技術壟斷的目的,導致其在結(jié)構(gòu)上根本無法保護美國利益,而且人們永遠不應該相信他們能夠承擔得起這項任務。
(本文作者盧卡斯 · 肯斯(Lucas Kunce)是美國反壟斷組織——美國經(jīng)濟自由項目(American Economic Liberties Project)的國家安全總監(jiā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