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愛迪生之前,很多人就開始研制電燈。英國化學家戴維,早在1801年就將鉑絲通電發(fā)光。他還在1810年發(fā)明了“電燭”,利用兩根碳棒之問的電弧照明。
美國人亨利·戈培爾在1854年,使用一根炭化的竹絲,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電發(fā)光。他的發(fā)明在今天看來,是首個有實際效用的白熾燈。他當時試驗的燈泡已可發(fā)光400小時,但是他沒有及時申請設計專利(沒有專利意識害死人啊)。
到了1874年,加拿大的兩名電氣技師在玻璃泡中充人氮氣,以通電的碳桿發(fā)光。但是,他們沒有足夠的財力繼續(xù)進行這項發(fā)明,便把專利賣給愛迪生。愛迪生購下專利后,嘗試改良使用的燈絲。
在歷經千辛萬苦之后,愛迪生終于有了重大發(fā)現(xiàn)——抽真空,并以鎢替代碳作為燈絲。這種方式不僅廉價而且照明時間長。遺憾的是,這種電燈泡最大的問題就是燈絲易燒斷。后來又發(fā)現(xiàn)里面充人情性氣體(氮、氬或氪氣)可以減慢鎢絲的升華、變細。從此,鎢絲電燈泡(白熾燈)一統(tǒng)天下!可以說,從白熾燈第一次作為商品在19世紀70年代出售以來,這130多年期間,燈泡一直都是由玻璃和燈絲構成,只在尺寸和形狀方面經歷了一些微小的變化。
直到今天,美國和英國還認定白熾燈的發(fā)明人并不是一個人。在英國,電燈發(fā)明100周年紀念于1978年10月舉行,而美國則于一年后的11月舉行。
要想知道真相,還得從頭說起。話說英國人斯旺也一直在研究電燈,而且比愛迪生還早。
1878年,他以真空下用碳絲通電的燈泡取得英國的專利,并開始在英國建立公司,給各個家庭安裝電燈。
而精明的愛迪生呢,自從從加拿大那兩個電氣技師手上購買了專利后,就一直嘗試改良使用的燈絲。到了1880年,他造出的炭化竹絲燈泡曾成功在實驗室持續(xù)發(fā)光1 200小時。然后,他準備開廠大賣。
不過,英國人斯旺改變主意,他控告愛迪生侵犯專利,并且獲得勝訴。后來,兩人達成協(xié)議,合資組建了電燈公司,在英國生產白熾燈。再后來,斯旺把他的權益及專利都賣給了愛迪生。在美國,愛迪生的專利亦被挑戰(zhàn)。美國專利局曾判決他的發(fā)明已有前科,屬于無效。最后經過多年的官司,愛迪生才取得碳絲白熾燈的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