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記者從太原市晉源區(qū)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涉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祁某,依法作出了批準逮捕決定。
9月15日11時40分許,羅城高速口附近蒙山大街施工處只留下犯罪嫌疑人祁某一人看守工地,祁某以為光纜是包著銅芯的電線,想盜走賣點錢,便到施工路段的南側埋光纜線的位置,用鐵鍬將光纜線從地下挖出來,并用鐵鍬將4條光纜線鏟斷,準備盜走時,被維護人員發(fā)現并制止。經太原市移動分公司統(tǒng)計,被祁某破壞的光纜共4條,維護每條光纜補放300米,總價值共計人民幣3600元。自2012年9月15日12時06分電信光纜被鏟斷,致使晉源區(qū)內的18個移動基站癱瘓,其間有20972人次的移動用戶無法正常通話,因基站癱瘓造成的間接損失為3397.59元人民幣。經晉源區(qū)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被祁某損壞的光纜線價值3600元。祁某是文盲,為貪圖小利偷盜光纜,釀下如此大禍,提審時,他痛哭流涕,但為時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