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根據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作安排,科技部已組織完成2014年度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可行性論證與綜合評審工作。經研究,批準特高壓變壓器等14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立項,列入2014年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項目計劃(見附件)?,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請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主管部門按照經專家論證確定的工程中心組建目標和方向、主要任務、運行機制、組建經費預算等組建方案內容(組建年限為3年),抓緊組織相關依托單位認真填報《組建項目計劃任務書》,于2014年10月30日前將紙質版(一式6份)和電子版報送科技部。
二、 請各工程中心主管部門充分認識國家工程中心建設的重要性,按照相關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組織管理保障,通過工程中心管理委員會加強組建過程管理,指導組建工作,并于每年12月前向科技部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報告,報告組建進展情況。
三、 請相關依托單位在工程中心組建中,支持工程中心按照可行性論證報告和計劃任務書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保證人、財、物的合理分配與使用,在著力提高工程中心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及工程化、產業(yè)化能力的同時,注重提高其開放服務能力,通過多種途徑發(fā)揮工程中心對行業(yè)技術進步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