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谷歌 X 實驗室提出無人駕駛汽車項目,2012 年拿到上路許可,在 2014 年 5 月的 Code Coference 會議上,谷歌創(chuàng)始人 Sergey Brin 公布了谷歌自主設(shè)計和研發(fā)的無人駕駛汽車原型:車內(nèi)沒有方向盤、油門或者剎車,取而代之的是各種傳感器以及軟件系統(tǒng)。從谷歌的角度來理解——這才是真正的全自動駕駛汽車。
但最開始并不是這樣的。三年半以前,Alphabet X(前身為谷歌 X 實驗室)在測試一輛改裝的雷克薩斯自動駕駛汽車,項目進展得非常順利,谷歌也常常將車借給工程師在路上進行測試。
谷歌當時改裝的雷克薩斯 RX450h SUV
「我們最初的計劃是讓汽車本身承擔大部分的駕駛工作,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把駕駛權(quán)交接給車內(nèi)的乘客。但后來我們發(fā)現(xiàn)這個想法并不實際,因為在車內(nèi),一旦把駕駛權(quán)交回到乘客手中,他們就沒有了那種駕駛汽車的警惕感。」Alphabet X實驗室負責人 Astro Teller 在最近的 TED 2016 大會上解釋道。
也就是說,谷歌認為如果讓乘客去干擾無人駕駛汽車的駕駛判斷,反而給乘客帶來更大的危險。Teller 在會上表示這在當時對團隊是一個重大「危機」,最后導致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在設(shè)計上發(fā)生根本性的改變。
按照 Teller 的話說,X 實驗室決定設(shè)計一輛讓乘客安心坐在車里,不用擔心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汽車駕駛權(quán)的接管問題。不需要進行人工干預,乘客所要做的就是按下車內(nèi)的按鈕,就直接將他/她從 A 點 送至 B點。
事實上在交通法中有規(guī)定:所有無人駕駛汽車都必須配備方向盤和有駕照的司機,還必須配備腳剎。就在 2 月 10 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為谷歌無人車開路,前者在一封公開信中表示谷歌無人駕駛汽車搭載的電腦可被視為車輛「駕駛員」,乘客可以不再為無人駕駛汽車的駕駛行為負責。
這為無人駕駛汽車的上路行駛解決了關(guān)鍵的法律障礙,也是無人駕駛技術(shù)在世界范圍內(nèi)邁出的重要一步。目前,谷歌在加州山景城、德州奧斯汀,以及華盛頓州柯克蘭測試無人駕駛汽車,測試車輛增加到 55 輛,并且累計行駛超過 140 萬英里(約 225 萬公里)。另外,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項目有望在今年獨立成一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