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省LED路燈及光源控制器等4種產品質量專項監(jiān)督抽查
一、抽查結果
本次抽查了我省企業(yè)生產的LED路燈及LED路燈用光源控制器等4種產品共320批次。經檢驗,合格180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56.1%,剔除1批次僅標識項目不合格,產品實物質量合格率為56.6%。各種產品抽查結果見下表:
二、質量概況
(一)LED路燈及LED路燈用光源控制器
本次抽查了東莞、佛山、廣州、深圳、中山、珠海、江門等7個地市35家企業(yè)生產的LED路燈及LED路燈用光源控制器產品共50批次,經檢驗,合格22批次,產品抽樣批次合格率為44.0%,同比2009年降低了11.6個百分點。
抽查結果表明,近幾年,我省LED路燈產業(yè)發(fā)展迅猛,但部分企業(yè)的技術能力較差,所生產的LED路燈及電源控制器產品無法滿足國家LED路燈產品的相關安全、EMC及光電性能標準的要求。LED路燈及電源控制器企業(yè)的產品質量意識還有待提高。本次抽查不合格項目主要為:輻射電磁騷擾(30MHz-300MHz)、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防塵和防水、浪涌(沖擊)抗擾度、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電源端子騷擾電壓、燈具電性能、初始光效等。
1.有17批次產品輻射電磁騷擾(30MHz-300MHz)不合格。輻射電磁騷擾不合格將造成路面行駛車輛在通過路燈下的路段時,車載收音機設備的收音功能或者效果受到影響,無法正常收聽節(jié)目或收聽效果變差。不合格的原因是燈具整體設計存在缺陷,例如燈具或電源的屏蔽效果不好,燈具電源外的恒流模塊的設計不合理,接地布線、燈具內部走線布置不合理,感性元器件的非合理應用等。
2.有11批次產品絕緣電阻和電氣強度不合格。燈具絕緣等級不夠,電氣強度達不到要求,存在安全隱患。不合格的原因是電氣間隙不夠或者絕緣等級不夠,以及電源的電路板設計不夠合理。
3.有11批次產品防塵和防水不合格。燈具安裝使用后,由于要經受惡劣的自然環(huán)境如暴雨、沙塵等的考驗,防塵防水不合格會使燈具的整體性能急劇下降甚至失效。不合格的原因是燈具防水防塵設計不合理,或者為了節(jié)約成本,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
4.有6批次產品浪涌(沖擊)抗擾度不合格。該項不合格會導致LED路燈防雷效能差,在雷雨天氣不能很好的保護設備的正常工作,甚至很快出現(xiàn)燈具故障,影響正常的路面夜間行車安全。不合格的原因是抗浪涌電路的設計不合理,或者壓敏電阻、瞬態(tài)抑制二極管或氣體放電管的選擇不合理。
5.有5批次產品外部接線和內部接線不合格。該項不合格將影響燈具的正常工作,導致電源引線更容易老化,影響燈具安全。不合格的原因是在電源線的出線口未采用套管保護,或者導線進線口的固定強度不夠,或使用低于標準要求的電源引線。
6.有3批次產品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不合格。該項不合格容易導致電網的電壓和電流波形發(fā)生畸變,污染電網,對其他接入到電網的電氣設備特別是高靈敏設備的正常工作造成影響。不合格的原因是產品設計過程中未考慮電磁兼容問題,電源濾波電路設計不夠理想,導致電磁輻射超出限值要求。
7.有3批次產品燈具電性能不合格。功率因數低的產品影響電網質量,實際功率與標稱功率不一致容易誤導消費者。不合格的原因產品實際功率與標稱功率相差太大或功率因素過低。
8.有2批次產品初始光效不合格。該項不合格的產品,整燈光效低,安裝后路面照明效果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路面照度,影響城市道路夜間的照明效果,同時無法體現(xiàn)LED路燈產品的節(jié)能優(yōu)勢。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可能企業(yè)采用了劣質LED發(fā)光芯片,二是產品配光設計不合理,三是電源消耗無功功率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