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對鐵路信號控制軟硬件實行產品認證制度。國務院認證認可的監(jiān)管部門和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負責制定產品目錄。昨日,國務院法制辦發(fā)布的《鐵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透露了上述鐵路安全監(jiān)管思路。
認證產品目錄兩部門制定
據(jù)國務院去年12月底發(fā)布的“723”動車事故調查結論,該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就與通信信號有關,因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
《征求意見稿》寫明:“國家對鐵路信號控制軟件及控制設備、鐵路通信設備、鐵路牽引供電設備等直接影響運輸安全的鐵路專用設備,實行產品認證制度。實行認證的產品目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制定。”
部分平交道口需改立交
《征求意見稿》還規(guī)定,“生產鐵路信號控制軟件及控制設備、鐵路通信設備、鐵路牽引供電設備的企業(y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許可:有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檢測、檢驗合格的專業(yè)生產、維修設備;有相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有完善的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依據(jù)《征求意見稿》,新建、改建道路,如果與開行旅客列車的鐵路相互交叉,應當設置立體交叉;而目前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道路,與鐵路交叉的平交道口,也應逐步改造為立體交叉。
工程主體結構不得轉包分包
又訊 據(jù)新華社電《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鐵路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施工質量負責。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及建設物資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物資設備質量負責。
工程主體結構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不得轉包和分包??偝邪鼏挝灰婪▽⒔ㄔO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當在簽訂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時明確各自的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