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起草12年未能立法 年底或出臺
中國于1994年5月就成立了《反壟斷法》起草小組,而今已經12年,但這部法律仍遲遲不能出臺。雖然全國人大已將《反壟斷法》列入2006年的立法計劃,但是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反壟斷法》起草小組專家顧問團成員盛杰民還是擔心,《反壟斷法》也許會和《破產法》一樣,在審議時因為分歧太大而再次“難產”?!斑@顯然很難說是因為知識理論儲備或調研尚不足方面的理由,而只是有關部門認識上的偏差。” 盛杰民認為:“一說到反壟斷,有部門就說‘我們需要聯(lián)合,還需要什么反壟斷?’――這需要法律意識的培養(yǎng)?!?/p>
盛杰民提出當前特別值得重視的有兩類壟斷主體的行為,一是中國公用企業(yè)的壟斷行為,比較突出的行業(yè)包括通信、自來水、鐵路、公交、貨運、航空、原油、天然氣等多行業(yè)。“可以說即使放寬外資、民資進入這些領域,其壟斷地位仍然難以撼動,這是首先應當引起我們注意的?!?另一類是在華跨國公司的壟斷行為,“在電腦操作系統(tǒng)、感光材料、輪胎、網絡設備、照相機、軟包裝等行業(yè),無不是外國企業(yè)占據著主要份額。” 盛杰民預計,在今后的反壟斷行為執(zhí)法中,針對這兩類主體的行為規(guī)則將是一個重點與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