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寶成21日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3次常務工作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東莞市推廣應用LED照明產品工作方案》。根據方案,東莞主干道將在年內一律使用LED照明。
對于LED推廣應用工作,袁寶成提出三點要求,即要充分調動企業(yè)的積極性,通過一批LED示范點的建設,達到既宣傳企業(yè)產品又物美價廉的目的;要嚴格保證工程質量,將“壞一盞、換一盞”寫入合同;要嚴格按程序辦事,確保LED工程成為廉潔工程。
方案指出,東莞市將率先在公共照明領域,即在道路、公共場所、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等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新建的照明工程領域,完成LED照明產品推廣應用,以上領域新建工程一律采用LED路燈、庭院燈和景觀燈等照明產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產品,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造。
引人注意的是,自2012年7月起,通過招標確定節(jié)能服務公司和監(jiān)理機構等并簽訂相關合同,年內力爭道路照明更換及新建LED路燈3萬盞以上,主干道亮燈率達100%,室內公共照明LED照明率達70%。2013年次干道、支路居民生活區(qū)LED路燈裝燈率達100%,景觀照明和公共室內照明使用LED照明產品90%以上。
根據方案,通過推廣應用工程的實施,拉動全市LED產業(yè)快速健康發(fā)展,到“十二五”期末實現年產值500億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元)以上。
為了推廣LED照明產品廣泛應用,《方案》專門提出了補貼方案。按規(guī)定,對各鎮(zhèn)街、各園區(qū)組織實施的LED照明產品示范工程并采購符合省LED標桿體系推薦目標產品,市財政按照經核定的LED燈具價格的10%給予補貼;非政府單位、企業(yè)參加示范工程并采購符合省LED標桿體系推薦目錄產品,市財政按照經核定的LED燈具價格的30%給予補貼。單項工程燈具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項工程燈具總額在1000萬元到5000萬元之間的,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600萬元;單項工程燈具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此外,本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建設松山湖科技金融體系、松山湖大學創(chuàng)新城選址大學路、《東莞市婦女發(fā)展規(guī)劃(2011-2020年)》和《東莞市兒童發(fā)展規(guī)劃(2011-2020年)》、東莞市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專項規(guī)劃修編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