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在國資委面前的問題是:在央企布局結構調整中當好“老板”;在規(guī)劃主導央企重組方向的同時不“越位”;在推動重組加速的同時避免短期行為形成“打腫臉充胖子”;在做大做強的同時建立順暢的退出機制
大幕剛剛拉開,好戲還在后面。未來三年,對于央企來說,數量從155家到100家的道路將給市場帶來更多的懸念與期待,而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代表在其中的主導作用也將更加凸顯。
這個三年的重組之路將如何走?
答案在近期將下發(fā)的《中央企業(yè)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中揭曉,而國資委對21個業(yè)務板塊調整重組思路將給出更加具體詳細的路徑。
央企的“一把手”們或許不會忘記,此前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國資委成立之初訂下的“三年之約”——三年之內要做到行業(yè)前三名,否則國資委給你們找婆家。
三年之后的2007年,李榮融給出了新的“三年之約”,(此前)給了你們三年時間,讓你們自己調整,“這個三年,我來調了。”
按照國資委的目標,2010年將央企減少至80~100家,將其中30~50家培育成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大公司大集團。
重組的方式包括:央企之間強強聯合;一般央企并入優(yōu)勢大型央企;科研設計院所與相關央企重組;非主業(yè)資產向其他央企主業(yè)集中;央企與地方企業(yè)重組等。
第一個三年從196家到目前的155家,第二個三年從155家到100家,隨著重組速度的加快,調整的深入,第二個“三年之約”的難度顯然更大。
在重組的過程中,如何充分反映出資人的權益?國資委的回答或許是加強對重組的過程控制,通過不同行業(yè)的規(guī)劃來主導重組的方向。
“除繼續(xù)自愿重組外,要以出資人為主導,依法推進央企之間的聯合重組。”李榮融曾明確說。
問題是,這個主導的程度和方式將如何把握?
2006年12月出臺的《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yè)重組的指導意見》已經明確了國家控股的七大行業(yè),即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軍工、電網電力、石油石化、電信、煤炭、航空運輸、航運等行業(yè)。
經過長達兩年多醞釀的《指導意見》必然會在這一框架之內,延續(xù)這一原則和思路。
這幾大領域目前有40多戶央企,資產總額占全部央企的75%,國有資產占82%,利潤占79%。
這些央企承擔著我國幾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氣和乙烯生產,提供了全部的基礎電信服務和大部分增值服務,發(fā)電量約占全國的55%,民航運輸總周轉量占全國的82%,水運貨物周轉量占全國的89%,汽車產量占全國的48%,生產的高附加值鋼材約占全國的60%,生產的水電設備占全國的70%,火電設備占全國的75%。
在即將出臺的《指導意見》中,這幾大領域無疑是重中之重,但更值得探究的是在央企調整路線上,如何衡量央企真正的競爭力,那些處在相對控股地位的行業(yè)和市場化程度較高、競爭屬性較強的行業(yè)中的央企們將何去何從。
雖然哪些企業(yè)能夠在這一輪重組中扮演重要角色頗受關注,但是在國資委的《指導意見》中,或許不能也不應該給出名單,“老板”主導并不意味著央企們不再擁有“自由戀愛”的權利。
剛剛公布的央企負責人年度業(yè)績考核成績和即將公布的第一個任期業(yè)績考核成績也只能是一個參考,擺在國資委面前更多的問題是:在中央企業(yè)布局結構調整中當好“老板”;在規(guī)劃主導央企重組方向的同時不“越位”;在推動重組加速的同時避免短期行為形成“打腫臉充胖子”;在做大做強的同時建立順暢的退出機制,在新一輪重組中更多發(fā)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利用證券市場、產權市場等多層次的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