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8日晚間消息,巴黎一家法院法官本杰明·弗蘭(Benjamin Ferran)周四拒絕了三星希望禁止蘋果在法國銷售iPhone 4S的請求。
弗蘭稱,三星的請求是“不適當?shù)?rdquo;,并要求三星為蘋果支付10萬歐元的法律費。
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專利侵權糾紛始于今年4月,隨后兩家公司相繼在全球10個國家提起訴訟,相互指控對方侵犯自己的專利。尤其是在iPhone 4S上市后,三星又加快了起訴步伐。
兩家公司在專利大戰(zhàn)中各有輸贏,美國地方法院法官上周曾裁定,三星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并未實質(zhì)性影響蘋果iPhone和iPad銷量,因此還不足以在美國下達禁售令。
在其他國家和地區(qū),蘋果則取得了幾場勝利。例如在澳大利亞和德國,蘋果則贏得了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的暫時禁售令。此外,蘋果還在荷蘭取得了勝利。
蘋果iPhone 4S上市后,三星曾在多個國家指控iPhone 4S侵犯其專利權。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贏得一場勝利。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三星目前尚未在韓國起訴iPhone 4S侵權。對此三星上個月曾表示:“三星只希望在全球市場起訴蘋果,但不是為了在韓國贏得更多市場份額。”
盡管面臨著訴訟糾紛,三星在零售市場還是戰(zhàn)勝了蘋果。IDC數(shù)據(jù)顯示,今年第三季度三星全球智能手機銷量為2360萬部,市場份額為20%。而蘋果iPhone銷量為1710萬部,市場份額為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