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一則關于組建“國家基站公司”的傳聞吵的是沸沸揚揚。不少媒體在網上發(fā)布消息,宣稱“電信業(yè)要重組,國家將組建一個在級別上將與目前的三大電信運營商平起平坐的基站公司”。雖然工信部很快在其網站上做出了回應,證明即將成立的公司主要負責統(tǒng)籌建設通信鐵塔設施,而并非傳說中的“國家基站公司”,但是這并不能減少大家對基站共享的關注。不少人認為,這家新成立的公司不僅會整合三大運營商的鐵塔資源,而且會進一步整合三家運營商的基站資源。隨著“基站公司”的成立以及民營資本的加入,電信業(yè)網業(yè)分離的大幕將正式拉開。
遺憾的是,基站共享只是一個美好的夢想。近日,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的高管均證實,三大運營商將只合資成立鐵塔公司,不會在基站等其他基礎設施上實現共享。由于只是共享鐵塔,而不是共享基站,與其叫“國家基站公司”,不如稱之為“國家鐵塔公司”更為合適。
為什么不是基站共享?
事實上,基站共享從技術上看是完全可行的。早在3G時代,包括華為在內的不少設備商已經設計出多制式融合基站,一個基站就可以提供多種制式的網絡支持。不僅如此,基站共享可以節(jié)約站址資源,減少設備的電費支出,同時滿足國家節(jié)能減排的要求。
既然基站共享在技術上完全可行,同時還可以有效降低成本,保護環(huán)境,為什么國家并沒有把重點放在基站共享,而是放在鐵塔共享上呢?
我們知道,三大運營商處于競爭關系,而競爭的優(yōu)劣很大程度取決于網絡覆蓋的水平。正因為如此,基站數量的多少直接決定了運營商網絡覆蓋的好壞。為了能夠保持覆蓋優(yōu)勢,網絡占有優(yōu)勢的運營商往往拒絕和競爭對手合作,共享站址資源。即使是工信部三令五申,效果還是十分有限。
除了運營商主觀上的不配合,網絡設備也是影響基站共享的一個因素。我們知道,三大運營商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建設了數十萬個通信基站,有效覆蓋了整個中國。不同運營商,不同網絡制式,乃至不同地區(qū),所使用的基站設備也各不相同。雖然基站共享在技術上是可行的,但是由于基站種類的區(qū)別,基站共享在實際生活中很難實現。
除了上述提到的這些問題,還有一個問題是三大運營商不得不面對的。由于三大運營商是上市公司,所擁有網絡資產已經被上市公司收購。如果國家想要推動基站共享,那么必然會牽扯到上市部分的資產,進而引發(fā)資本市場的波動,而這顯然是國家有關部門不愿意見到的。
鐵塔公司作用有限
既然基站共享有著這樣那樣的問題,那么僅靠鐵塔共享,鐵塔公司又會實現怎樣的價值呢?
根據工信部的聲明,建立“國家鐵塔公司”是為了提高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水平,降低網絡建設的成本,促進節(jié)約和環(huán)保。然而在通信網絡覆蓋完善的今天,三大運營商已經建設了數不清的通信鐵塔,不少地區(qū)甚至出現不同運營商在同一個地方分別建設鐵塔的情況。在通信鐵塔數量過剩的情形下,每年新增的鐵塔數量將極其有限。如果“國家鐵塔公司”僅僅關注每年新增的鐵塔,那么這家公司將很難生存下去。
既然每年新建的鐵塔數量有限,那么對于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來說,鐵塔公司關注的重點必然會放在三大運營商已有鐵塔資產的整合上。遺憾的是,三大運營商已有的鐵塔資源已經隨著2G、3G資產一起被上市公司收購。如果鐵塔公司牽扯到這部分資產,必然會引發(fā)資本市場的波動。
這樣看來,雖說工信部對鐵塔公司寄予厚望,但是在通信網絡覆蓋完善,鐵塔數量過剩的今天,鐵塔公司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僅僅為了提高共建共享的水平,降低網絡建設的成本,國家完全可以通過更高級別的行政命令強制三大運營商予以配合。一個簡單的例子是手機實名制,雖然工信部(包括原信息產業(yè)部)曾經多次督促幾大運營商執(zhí)行,但是由于運營商不夠配合,一直以來效果十分有限。為了徹底解決這一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正是這一具有法律效應的決議,最終推動了手機實名制的徹底實施。不僅如此,由于鐵塔公司僅僅關注已經過剩的鐵塔資源,而并不涉及基站資源的共享,“提高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的水平,降低網絡建設的成本,促進節(jié)約和環(huán)保”更多只能是一種美好的愿景。
結論
作為一種探索,鐵塔公司承載著國家發(fā)展變革的希望。然而實際的效果上看,鐵塔共享在通信網絡覆蓋完善的今天效果極其有限。隨著虛擬運營商的加入和4G網絡的建設,通信行業(yè)更需要的是徹徹底底的變革。我們有理由相信,以鐵塔共享為開始,國家很有可能進一步推動基站等通信設備的共享。而隨著網絡共享的推進,最終運營商將徹底實現“網業(yè)分離”。到那時候,不僅網絡建設的成本顯著降低,整個通信行業(yè)也將發(fā)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當然,變革的道路上總是充滿挑戰(zhàn),無論遇到多么嚴重的問題,我們應該相信國家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