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汽車安全裝置可分為主動式安全與被動式安全,自動駕駛是屬于主動式,以Google自動駕駛汽車為例,當自動駕駛汽車在行駛時,除了會使用到攝影機、雷達感測器、雷射之外,并且也會一并分析解讀先前駕駛人于手動駕駛模式所記錄到的訊息資料庫。為了即時掃瞄汽車周遭環(huán)境,感測器扮演的是汽車眼睛的角色,能夠進一步瞭解車況、交通信號燈、保持車距以及即時準確回報行車相關資訊功能,進而保障用路人行車安全。
即便自動駕駛不管是在交通安全或是舒適度上都能夠給予駕駛者相當程度的幫助,然而,根據市場調查資料顯示,仍僅有20%比例的受訪者能夠接受自動駕駛。不過當受訪者回答『若駕駛自動駕駛車則可節(jié)省80%保險金,您是否愿意接受自動駕駛呢?』這則題目時,則有超過3成以上的受訪者表示接受自動駕駛,更有超過5成以上受訪者由原先的不能接受轉向回答可以考慮看看。不管受訪者是否因為保險金的多寡而對于自動駕駛有不同的接受度,但對保險公司而言,自動駕駛的低事故率的確能夠降低因交通事故而理賠的金額,駕駛人與保險公司雙方受惠何樂而不為!
雖然自動駕駛能夠大幅降低人為事故發(fā)生率,但并不代表完全零事故發(fā)生率,當自動駕駛汽車導致事故時,應由誰來承擔責任,以及如何設計規(guī)劃車上電腦系統(tǒng)系統(tǒng)程式架構,好在緊急時刻做出正確的判斷,使得安全與免責、法律究責相關問題逐漸浮上臺面,而這些問題都急需法律的規(guī)范與定義。不過,顯而易見的是,要駕駛人交出駕駛權,舍棄馳乘汽車的速度感并非難事,駕駛人在意的還是跟自己荷包深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