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涉侵權?美貿委會對三星、臺積電等發(fā)起337調查
據業(yè)內信息,近日一家名為Daedalus Prime的小公司陸續(xù)對多個半導體巨頭發(fā)起337專利訟訴,其中包含三星電子、高通公司、臺積電等。
377調查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根據美國《1930 年關稅法》及相關修正案,對不公平進口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因為是該法案的第337節(jié)又稱之為“337 條款”,所以這項調查就被稱為377調查。
如果進口產品侵犯了美國有效的知識產權,以及進口貿易中的其他不公平競爭,該知識產權的權利人可以向USITC提起 337 調查申請調查,同時并要求USITC采取相關處理措施,而起訴的權利人不管是美國企業(yè)還是不在北美的其他國外企業(yè),都可以申請執(zhí)行此調查,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禁止對知識產權不尊重和不公平的競爭行為以及向美國出口產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貿易行為。
加入USITC在經過調查取證之后,調查結果是針對權利人的侵權指控成立,那么則會對被告企業(yè)實施制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頒發(fā)禁止進口令或直接禁止涉案產品的進口及在美國市場的生產銷售,而對于像北京聯(lián)想這種外企,在337調查中一旦敗訴,被告企業(yè)的侵權產品將會被迫退出美國市場。
Daedalus Prime公司大約在一個月前訴訟多個公司侵權,指稱相關企業(yè)進口到美國及出售的集成電路、內含這些集成電路的移動裝置及零組件侵犯專利,違反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因此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fā)出「有限禁制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及「暫停與停止銷售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s)。
Daedalus Prime LLC分別對馬自達、高通、三星電子、臺積電等企業(yè)提起多宗專利侵權訴訟,涉及逾16項專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針對此次訴訟表示,將就某些半導體裝置和集成電路使用這些零組件的移動裝置,對韓國三星電子、美國高通公司和臺積電展開專利侵權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