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小學生狀告Google非法收集隱私:官方未予置評
Google又雙叒叕出現(xiàn)隱私問題了,這一次指出問題的是兩位小學生。
近日,據(jù)外媒報道,兩名小學生狀告Google非法收集他們的聲音、面部信息以及其他個人身份信息。
訴訟指出:"Google完全控制了'GSuite for Education'服務的數(shù)據(jù)收集、使用和保留做法,包括通過使用該服務收集到的生物識別數(shù)據(jù)和其他個人身份信息,并利用這種控制權,不僅秘密和非法地監(jiān)控和非法地監(jiān)控兒童,而且在這些兒童的父母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了這樣的操作。"
4月2日,美國北加州圣何塞地方法院受理了這項訴訟。
Google因何被起訴?
訴訟文件中顯示,提起訴訟的兩名小學生化名為HK和JC,他們通過父親Clinton Farwell發(fā)起了起訴。
訴訟中提到,Google通過給當?shù)刂行W捐贈Chromebook筆記本電腦,Chromebook筆記本電腦是預裝GSuite for Education 的平臺。該套件包括Gmail、Calendar、Drive、Docs、Sheet和其他Google應用程序的學生版本。
為了使用這些應用程序,孩子們必須對著筆記本電腦的錄音設備說話,以及對著筆記本電腦的攝像頭,而基于這樣的方式,Google獲得了大部分孩子的面部信息和聲音信息。
除了收集面部信息和聲音信息外,訴訟中還稱,Google在未獲其父母知悉或同意的情況下,非法收集和存儲孩子的物理位置、訪問的網(wǎng)站、在Google的搜索引擎中使用的每個搜索詞(以及他們點擊的結果)、在YouTube上看的視頻、個人聯(lián)系人列表等其他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訴訟,超過一半的美國學生使用Google的教育產品,包括伊利諾伊州的學生,其中大多數(shù)不滿13歲。
而伊利諾伊州之所以發(fā)揮作用,是因為它擁有國內最嚴格的生物識別隱私法:生物特征信息保密法(BIPA)。
BIPA要求私人實體--比如Google--在收集我們的生物特征之前,首先獲得我們的知情同意,包括面部指紋和聲音指紋。
因此訴狀稱,Google違反了BIPA和美國最嚴格的聯(lián)邦網(wǎng)絡兒童隱私法,即“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COPA要求網(wǎng)站和在線服務充分和明確地披露其數(shù)據(jù)收集、使用和披露做法,并在收集、使用或披露從13歲以下兒童收集的數(shù)據(jù)之前獲得可核實的父母同意。
如果事實屬實,那么Google便同時違反了這兩項隱私保護法。
對此,Google拒絕置評。
不是第一次
而這起訴訟并不是Google第一次因其課堂產品招致批評。
今年2月,新墨西哥州總檢察長赫克托爾-巴爾德拉斯(Hector Balderas)起訴Google,稱其通過教育平臺違反了《保護知識產權法》。
該訴訟指控Google收集學生的位置、密碼、瀏覽歷史、在Google和YouTube上搜索過的內容、聯(lián)系人名單和語音記錄等信息。
根據(jù)新墨西哥州的訴訟,Google教育目前在美國被超過8000萬的教育工作者和學生使用,其中包括超過2500萬在學校使用Chromebook的人。有趣的是,Google曾公開承諾將認真對待學生隱私,永遠不會為自己的商業(yè)目的挖掘學生數(shù)據(jù)。
而現(xiàn)在看來,Google又要打自己的臉了。
此外,該訴訟還聲稱,2014年4月之前Google一直使用該信息為其廣告業(yè)務提供服務,并且該公司已將這些數(shù)據(jù)存儲在個性化配置文件中,以供每個參加其GSuite for Education計劃的學生使用。它還指控Google沒有適當?shù)嘏洞祟悢?shù)據(jù)收集情況,也沒有給父母提供查看和限制數(shù)據(jù)收集的方式。
訴訟寫道:這些做法不僅違反聯(lián)邦法律,也影響了13歲以下的兒童。盡管有相反的明確表述,但對各個年齡段的孩子進行監(jiān)視是違反了習慣法中根深蒂固的長期權利以及新墨西哥州對不公平、欺騙性和不道德的商業(yè)行為的法定禁止。
這并不是Balderas首次起訴Google。2018年,Balderas因認為Google和其他公司違反兒童隱私法,特別是影響深遠的《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COPPA)條款,而將他們告上法庭。根據(jù)法院文件,該訴訟與與Chromebook有關的新訴訟是分開的,并且仍在進行中。
這樣看來,Google在隱私方面還有許多歷史遺留問題。
網(wǎng)友也借此調侃稱:“Google在泄露隱私方面已經是慣犯了,見慣不怪!”
數(shù)據(jù)收集與個人隱私難兩全?
那么,為什么隱私問題總是圍繞著Google呢?
此前,Google曾給出過一些回應:首先,Google認為數(shù)據(jù)收集是必要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消息傳遞服務的速度并改進其性能;其次,用戶可以自主控制數(shù)據(jù),公司有提供一些提示,可以讓用戶隨時打開或關閉相關工具,并刪除歷史記錄。而Google所說的這些操作,一般會有很復雜的操作流程,大部分人會選擇放棄。
雖然人們對此感到無奈,但這件事也充分說明了在“體驗的便捷性”與“個人隱私”的選擇中做出取舍,實則是一個兩難之選。畢竟,即使Google屢次傳出侵犯用戶隱私的丑聞,依然有70%的美國用戶還會每天使用其產品或服務。
而根據(jù)AppBrain的數(shù)據(jù),Google課堂在3月初還沒有進入受歡迎應用程序的前100名,然而截至3月28日,它的下載量已超過5000萬次。
根據(jù)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大學10日發(fā)布的新冠疫情最新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美國確診病例數(shù)超過50萬例,是全球確診病例最多的國家。
不得不承認,在很長一段時間里,Google課堂依然是美國學生必不可少的應用之一,但正像訴訟中提到的,被人盯著,終究是惴惴不安。被老師看穿,還是被Google看穿,聽起來都不是什么安全的事情,但Google必須高度重視隱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