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加密技術上可能采取了強硬立場,但并非所有國家都希望從虛擬貨幣繁榮中獲利。葡萄牙稅務海關總署(PTA)宣布,在葡萄牙買賣加密貨幣是免稅的。
與此同時,美國國稅局(IRS)宣布打擊加密貨幣行為(詳見本文)。然而,葡萄牙采取了相反的策略:它明確表示,購買或銷售加密貨幣將不受資本利得稅或增值稅。PTA此前在2016年澄清(葡萄牙文為PDF下載),在葡萄牙買賣加密貨幣不被視為納稅事項,這意味著它不需要納稅。當然也有例外:用加密貨幣換取商品或服務并不會改變原始交易的稅收待遇,而將加密貨幣作為專業(yè)或商業(yè)活動進行交易的納稅人仍需繳納一定的稅款。
增值稅與銷售稅相似,但不完全一樣。銷售稅是一種通常附加在商品或服務銷售后的稅,就像州和地方的銷售稅一樣。增值稅是消費稅,但與銷售稅不同,它在生產(chǎn)鏈的每一個階段都征收。
這篇論文審查了一份來自PTA的官方文件(葡萄牙文,PDF格式下載),以回應一家計劃開采加密貨幣的公司。稅務局援引了理事會第2006/112/EC號指令第135(1)(e)條(作為PDF格式下載),其中免除了“包括議價在內的貨幣、紙幣和硬幣等作為法定貨幣的交易,但收藏家物品除外,即《歐洲聯(lián)盟公報》2006年12月11.12.2006號的其他通常不用作法定貨幣或錢幣的其他金屬硬幣”。
這意味著葡萄牙將把加密貨幣作為一種貨幣形式來對待,使其免于增值稅和資本收益。這與葡萄牙對其他貨幣的政策是一致的:葡萄牙不對任何貨幣的價值或銷售所得征稅。
并非所有歐盟國家都完全同意葡萄牙的觀點。例如,PTA援引了瑞典法院的一個案件,Skatteverker(Administra?o Fiscal Sueca)訴David Hedqvist,法院在該案中裁定,加密貨幣交易不需繳納增值稅。然而,瑞典稅務局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并最終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在該法院維持原判。其他歐盟國家對加密貨幣征稅采取了各種立場,這具體取決于加密貨幣是如何獲得和使用的。
自2014年以來,美國一直將加密貨幣視為可轉換為現(xiàn)金的資本資產(chǎn)。這意味著資本利得規(guī)則適用于任何損益。(根據(jù)美國國稅局(IRS)的數(shù)據(jù),你可以在這里閱讀更多有關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稅收的信息。)
葡萄牙發(fā)表聲明,明確表示,它是——至少目前是——對買賣加密貨幣的人稅收優(yōu)惠的國家。但請記住,美國公民的所得稅是按他們在全世界的收入納稅,這就意味著,橫渡大西洋也不足以削減你的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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