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發(fā)行的數字貨幣和央行發(fā)行的貨幣有什么不同
歐盟經濟、科學和生活質量政策部門在一份關于金融科技市場競爭的通用報告中,專門用了一個章節(jié)來討論“數字貨幣”,并同時對比了私人發(fā)行的數字貨幣和央行發(fā)行的貨幣的異同。
該報告稱,這兩種類型的數字貨幣都會用到區(qū)塊鏈以及分布式賬本技術; 然而,基于區(qū)塊鏈發(fā)行的央行數字貨幣目前并不存在,盡管有許多國家正在考慮實施。
私人發(fā)行的數字貨幣,包括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瑞波和其他數字貨幣。盡管該報告稱它們?yōu)椤皵底重泿拧?,但他們和中心化的貨幣還是有本質的區(qū)別。該報告還闡述了比特幣的潛力,對歐盟立法機構在上周Facebook Libra聽證會發(fā)表了相關評論。
同時,該報告稱:“這些數字貨幣提供了一些技術和操作范例,對整個行業(yè)(包括貨幣政策和金融穩(wěn)定)都會是一種顛覆?!?/p>
歐盟的競爭擔憂
然而,報告指出,比特幣和以太正在吞噬太多的數字貨幣市場份額。2017年3月,他們總共“占數字貨幣總市值的88%……這都是當前市場集中度的相關指標反饋”。2015年3月,僅比特幣就占到了市場的86%(目前還不到70%)。
政策部門似乎將比特幣和以太的市場主導地位視為數字貨幣之間存在競爭依據。
該報告稱:“鑒于數字貨幣市場是區(qū)塊鏈的一部分,它的競爭問題相當復雜?!蓖瑫r,該報告稱,更復雜的反競爭趨勢之一是“網絡效應的存在”,這會導致“用戶數量越來越多”。這聽起來像是對自由市場動態(tài)的含蓄委婉說法。
對歐盟來說,對于增強市場競爭而言,最明顯對“補救措施”就是是央行來推出數字貨幣。
“央行做背書的數字貨幣,將重塑當前數字貨幣市場的競爭狀況,并增加競爭對手的數量。” 但與此同時,歐盟認為數字貨幣會對央行的貨幣政策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歐盟是否會接受數字貨幣,還是在試圖迎頭趕上還有待考證。
比特幣服務的“卡特爾(企業(yè)聯盟)”
歐盟承認,“任何加密貨幣市場的參與者都在歐洲競爭監(jiān)管機構管轄范圍之外的全球地點運作,這加大了對反競爭行為進行調查或起訴的難度”。即便如此,它仍在關注加密貨幣的輔助市場。
它尤其擔心所謂的“垂直整合戰(zhàn)略”,即“交易所、錢包和支付提供商可能會設計出將彼此排除在市場之外的行為實踐,例如,通過從支持特定加密貨幣的礦商那里獲得激勵,或從試圖在其他活動中排除競爭對手的某些主導參與者那里獲得激勵?!?/p>
報告里引用的具體數據來看,五家交易所的交易量占整個市場交易量的75%。該公司還稱,因為存在高進入壁壘,比特幣挖礦競爭者也不多。能源和硬件成本讓這一市場也比較封閉。(目前,已知的前五大礦池占比特幣網絡哈希率的64.7%)。
歐洲的錢包和交易所供應商分別占全球數字貨幣市場的42%和37%,其中加密支付平臺占全球的33%。但歐洲在比特幣但挖礦產業(yè)中只占很小的份額13%,因為挖礦最具戰(zhàn)略性、最復雜并且最依賴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