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消息,比特大陸公司今天在官網(wǎng)發(fā)布《對公司近期爭議問題的說明》,對旗下公司開曼比特、香港比特和北京比特的股權架構和運行機制進行詳細說明,并從股權架構對詹克團和吳忌寒的控制權糾紛予以闡述與解釋。
內容顯示, 從比特大陸的架構來看,北京比特的股東是香港比特,香港比特的股東是開曼股東,的確這三家公司隸屬于同一個集團。但是從法律的本質來看,上述三家公司均為各自獨立的法人,獨立進行運營,只有根據(jù)各自章程的規(guī)定中需要由股東決定的事項才會請各自的股東作出相關決議。
因此,更換北京比特法人的決定屬于北京比特的股東香港比特所應作出的決議,與開曼比特并無直接關系,工商部門進行工商登記所要求提供的文件也佐證了這一點,即只需要提供直接股東的股東會決議。
同時,北京比特唯一股東為香港比特。2019年10月28日,香港比特作出《股東決定》,委派吳忌寒先生擔任北京比特執(zhí)行董事,免去詹克團先生原任執(zhí)行董事一職。2019年11月5日,吳忌寒先生作出《執(zhí)行董事決定》,免去詹克團先生原任北京比特總經(jīng)理一職。至此,詹克團先生于北京比特已經(jīng)不再擔任任何職務。
此外,比特大陸表示,北京比特的公章一直處于妥善保管、合法使用狀態(tài),公司并未申請掛失、重刻公章。詹克團先生利用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公司登記信息狀態(tài),假稱公司公章“遺失”,擅自以公司名義申請重新刻制及備案“公章”,不僅本質上無效,亦屬侵害公司合法權益之行為。公司對此亦將予以追究,并對詹克團先生擅自使用該“公章”、以北京比特名義所作意思表示和行為之效力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