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同時也向華為在英國的分銷商Spot Distribution公司致函,要求其停止分銷侵犯思科知識產權的華為產品?!八伎圃诳萍碱I域的領先地位是思科在研究和開發(fā)上的長期大量投資的結果,思科有責任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思科系統(tǒng)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律顧問馬克·尚德勒(Mark Chandler)先生指出,“思科從不輕易采取法律行動。但是,華為非法盜用思科知識產權,并拒絕思科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多次要求。因此,為了保護自身技術成果并維護股東利益,除了采取法律行動以外,思科已經別無選擇?!?/P>
思科訴訟包括以下幾點主要內容:
·盜用IOS®源代碼:思科指控華為盜用部分思科IOS®源代碼并將這種技術整合到其Quidway路由器和交換機的操作系統(tǒng)中。華為操作系統(tǒng)中的文字符,文件名以及程序瑕疵與在思科IOS®源代碼中出現(xiàn)的相同。
·盜用思科技術文件:思科指控華為從思科已經獲得知識產權的技術文件中進行了大量抄襲并將思科用戶手冊的全部內容復制到華為Quidway路由器和交換機的用戶手冊中。
·盜用命令行接口(Command Line Interface):思科指控華為盜用思科的命令行接口(Command Line Interface)(簡稱CLI)及其相應的屏幕顯示。CLI是由思科注冊的IOS®軟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用戶接口使得用戶可以和路由器對話。眾多的思科CLI及輔助屏幕的主要組成部分都一字不漏地出現(xiàn)在華為Quidway路由器的操作系統(tǒng)中。
·侵犯專利權:思科指控華為至少侵犯了與思科所擁有的路由協(xié)議相關的五項專利技術,并將這些技術整合到華為Quidway路由器和交換機中。
馬克·尚德勒先生繼續(xù)指出:“創(chuàng)新與競爭是我們行業(yè)生存之本,我們必須堅決維護。抄襲行為并不是創(chuàng)新,而對知識產權的盜用也不是競爭?!彼伎茖で笠粋€初期和長期的法律禁令以阻止華為使用、銷售、促銷或者分銷含有侵犯思科知識產權版本的Quidway路由器和交換機。思科同時要求經濟賠償以彌補思科由于華為盜用其知識產權而蒙受的損失。如需了解思科的訴訟,請瀏覽:http://newsroom.cisco.com/dlls/filing.pdf
華為公司聲明
2003年1月23日,中國深圳---就思科公司于2003年1月23日從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荷塞所發(fā)出的新聞稿,華為公司聲明:本公司正與法律顧問咨詢,著手了解并解決此事,目前暫不作評論。
本公司希望強調:華為及其子公司一貫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并注重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我們一直堅持將不少于年收入10%的經費及超過10000名工程師投入研發(fā)中,擁有自己的核心技術。作為負責任的企業(yè),無論在何處運作,它都尊重當地的法律法規(guī)。公司堅信合作伙伴關系、開放合作以及公平競爭的價值,并在實踐中貫徹執(zhí)行。
華為及其子公司的業(yè)務運作正常進行。公司的關注點仍然是自己的客戶、合作伙伴和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