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國庫部長喬˙霍基20日發(fā)表聲明,宣布有條件批準中國國家電網公司收購澳大利亞兩家能源公司的股份。
根據聲明,澳大利亞政府批準中國國家電網收購SPAusNET公司19.9%股份和SPI(澳大利亞)資產公司與SPI(澳大利亞)信托公司60%股份的申請。
SPAusNET是新加坡電力公司在澳大利亞從事能源基礎設施服務的子公司,在澳大利亞和新加坡證交所共同上市,公司擁有并運營維多利亞州的輸配電網絡和配氣網絡。SPI(澳大利亞)資產與信托公司在澳大利亞以Jemena公司之名運營,擁有并運營澳大利亞東部的電力、天然氣、水務資產。
霍基表示,批準收購申請的條件是,中國國家電網為這兩家澳大利亞能源公司指派的董事會成員必須超過半數是澳籍常住公民。
“澳大利亞開懷擁抱商業(yè)機會,我們歡迎外國投資,只要它們不違背澳大利亞國家利益,”霍基在聲明中說。
中國國家電網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電力設施企業(yè),在2013年《財富》全球500強公司中排名第七。
今年5月,中國國家電網公司宣布與新加坡能源公司正式簽署上述收購協(xié)議。國家電網公司并未透露收購價格,不過據澳大利亞當地媒體報道,收購高達60億美元。
按照澳大利亞的外資審批政策,國庫部長可以拒批有違國家利益的提案,也可以對提案的實施方式施加一定的條件以確保提案不違反國家利益。國庫部長依靠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建議來做出此類決定。
在2011和2012年,FIRB批準的10703件海外投資中,有5803件為有條件批準,但幾乎全部發(fā)生在房地產投資領域。
國家電網公司在今年5月17日就公布了這一交易。其間有知情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由于9月澳大利亞聯(lián)邦大選以及執(zhí)政黨更迭,這一交易需要再次審查并面臨一定的不確定性。
有熟悉澳大利亞外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澳洲人士向記者分析,數周前,霍基未批準美國農業(yè)企業(yè)AMD34億澳元對澳洲GrainCorp的收購,令商界嘩然,此次有條件批準國家電網公司的收購,有意表明澳大利亞對于外來投資仍然開放的態(tài)度。此外,FIRB還可能考慮到國家電網公司從新加坡能源手中收購SPAusNet等資產,可以看作是國有企業(yè)之間的交易,因此減少了一層擔憂。
此次交易金額并未公布,路透社曾分析,包括債務在內,這一交易的價格可能超50億澳元。
去年年末,國家電網公司已經完成了對南澳大利亞電力供應商ElectraNet41%股權的收購。此次收購的SPAusNet主要輸電資產在維多利亞州。
一些從事于合并與收購的律師和銀行家警示,澳大利亞此舉可能會影響到一些國際投資者的心理,他們已經將澳大利亞視作一處難以從事商業(yè)活動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