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外媒近日報道,由美國最大的搜索引擎商谷歌(Google)負責研發(fā)的無人駕駛汽車已經正式拿到牌照。該牌照是由美國內華達州車輛管理局向無人駕駛汽車發(fā)放的汽車測試牌照,內華達成為美國首個批準無人駕駛汽車合法上路的州。這也標志著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取得了階段性的進步。但是離真正投放市場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無人駕駛汽車是指幾乎不用人工干預就可以自動行駛的汽車,它很可能代表未來的駕駛潮流。人們在開發(fā)自動車方面投入了巨大精力。這種汽車也被稱為機器人汽車或者自動汽車,可以感測周圍環(huán)境并自動行駛。雖然人可以選擇目的地,但不必進行機械操作。
雖然攝像頭和傳感器是無人駕駛汽車所采用的主要技術,但名為光達(LIDAR)的遙測技術正應用于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上。這款無人駕駛汽車采用豐田普銳斯為原型車,配備了Velodyne LIDAR公司生產的光達傳感器,使用64個每分鐘旋轉900周的激光頭,在汽車周圍形成360度的視角。此外,這款車前方還有三個雷達傳感器,后方和前風擋玻璃上分別有一個高分辨率攝像頭,用以即時反映汽車周圍的情況。谷歌表示,這套系統(tǒng)可以生成汽車周圍物體和區(qū)域的全面圖像,加以分析并預測其未來動向,每秒進行20次分析。
盡管關于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究早已開始多年,但相關法規(guī)卻始終是空白。“加利福尼亞州的法律中,并沒有相關的條文。”谷歌無人駕駛研究團隊的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表示,無人駕駛是否合法的關鍵點在于對駕駛者的定義和要求。“雖然沒有掌控方向盤,但只要始終有一個人坐在駕駛位置,控制著時速和行駛安全,他就應當被認定是駕駛員。”他說。
在谷歌的推動之下,內華達終于成為美國第一個接受和允許無人駕駛汽車的州。相關的法規(guī)細則已經出臺,無人駕駛汽車仍限定在試商用階段,實驗階段的產品必須掛紅色牌照,駕駛位必須有人監(jiān)控。雖然政府的舉措仍舊小心翼翼,但谷歌的步子可不是這么慢。日前,谷歌官方宣布,他們的無人駕駛汽車已經在公共道路上安全無事故地行駛了超過16萬英里,其中一輛普銳斯試驗車將要突破1萬英里的行駛路程,而出現(xiàn)的事故僅有一例,造成事故的原因也是人為的。
然而,即使是16萬英里的安全行駛,也不能消減人們對這種技術合法性的追問。隨著越來越多的無人駕駛技術被裝載進人們的車里,這種追問的聲音反而與日俱增。安全責任便是其中之一。蘭德公司的一份報告便指出:自動駕駛技術正愈益變得深入復雜,這也同時帶來了安全責任的認定問題。當不可避免的車禍發(fā)生后,究竟是人還是車輛來負責?負多大程度?法律規(guī)章該如何處理這些系統(tǒng)?
法律對于新技術一直都是寬容和不斷調整適應的,就像手機的出現(xiàn)和普及,最終衍生了“開車打手機違法”的規(guī)定一樣。當然,謹慎的谷歌并沒有貿然去試探法律的底線,而是以院外游說等政治手段,著力“攻堅”有望通過有利于自己的第511法案的內華達州。該法案督促“機動車輛管理部門制定和推出有關在內華達州高速公路上操控無人駕駛車輛的相關規(guī)定”,并且對無人駕駛車輛做出了定義,即“依靠人工智能、監(jiān)控裝置和全球定位系統(tǒng)的協(xié)同合作,沒有任何人類主動的操作介入的機動車輛”。
雖然無人駕駛汽車目前已經在內華達州的公共高速路上進行測試了,但是還不能對消費者進行發(fā)售,預計還需要幾年時間。據(jù)美聯(lián)社稱,汽車廠商如果要測試無人駕駛技術,根據(jù)測試汽車的數(shù)量,至少需要花費100萬~300萬美金。同時,在測試階段,必須要有兩位人員在車內監(jiān)控,以防在必要的時候,對汽車采取一些措施。
內華達州車輛管理局的官員稱:“無人駕駛汽車必須要證明自己,雖然它們目前還不能走向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