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德國曼海姆地方法院近日裁定,由于侵犯了華為公司的4G專利,中興4G基站將在德國被禁售。若中興通過上訴獲得暫緩執(zhí)行判決或向華為支付授權費用,禁售令將被解除。在華為向德國法院提交的標準基本專利(ESP)訴訟中,僅這一起訴訟得到了裁決。相比在德國法院屢戰(zhàn)屢敗的三星而言,華為明顯較為成功。
報道稱,華為和中興可能會在近期向股東通報案件審理結果,中興僅在USB調制解調器相關專利方面未被認定為侵權。相對于雙方在全球基站市場的激烈競爭而言,這部分“成功”意義不大。
本案涉及的EP2273818號“導出密匙”專利被認為是4G電信技術的基礎專利之一,華為的第1、7和12項指控得到了支持。主審法官安德雷斯·沃斯(Andreas Voss)和法官雷姆巴赫(Lembach)、施密特(Schimidt)裁定中興停售相關基站及零部件。
中興可就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但若華為向法院提交100萬歐元保證金,法院可在上訴期間強制執(zhí)行禁售令。
華為的第7和第12項指控屬于產品指控,要求禁售相關設備。若違反禁售令,中興將被視為藐視法庭,每違反一次禁售令(以發(fā)貨批次計)將面臨最高25萬歐元的罰款或停止經營最長達半年(累計最長兩年)的處罰。
第1項指控屬于方法指控。運營商若在4G模式下使用中興基站則屬于侵權。判決要求中興通過在協(xié)議中“明確和突出要求”客戶向華為取得許可,或在客戶向華為支付5萬歐元違約金的情況下出售相關設備,以避免此類侵權發(fā)生。若中興未能滿足法庭要求,它同樣會面臨藐視法庭的懲罰。
有評論指出,這一裁決證明了中國在高科技領域的創(chuàng)新,也證明了在德國曼海姆贏得包括ESP專利在內的專利訴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