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萬名股民狀告德國電信的大型訴訟案7日在法蘭克福高等法院開庭審理。這場訴訟案因涉及股東多、審理期限長,被德國媒體稱作“世紀索賠案”。
訴訟主要針對德國電信2000年的第三次新股發(fā)行。當時,德國電信以每股66.50歐元發(fā)行了2億新股,但該股票隨后兩年內跌到每股8歐元左右。
股民代表律師提出的訴訟理由主要是:德國電信在第三次發(fā)行新股時,招股說明書存在虛假陳述,不僅對公司地產(chǎn)價值作出過高評估,而且隱瞞了公司即將以400億歐元天價收購美國移動營運商Voicestream。此外,德國電信還故意不公開因高價競拍3G牌照而導致的巨額資產(chǎn)減記額。
據(jù)悉,1.6萬名股東要求德國電信總計賠償約8000萬歐元。德國電信代表律師否定了雙方進行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早在2005年,德國電信的美國股東就以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過高評估地產(chǎn)價值為由,向美國法院提起集體索賠訴訟。最后德國電信同意庭外和解,公司向美國股東支付了1.2億美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