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商業(yè)周刊》雜志網絡版今天發(fā)表文章稱,美國消費者組織、小型移動運營商,甚至Mozilla都表示,手機與運營商服務捆綁交易妨礙了競爭,并正將此問題提交給美國政府監(jiān)管部門。
排他妨礙競爭
作為蘋果iPhone在美國的獨家運營商,AT&T有太多可以慶祝的理由,但競爭對手則希望打破這種局面。
越來越多的公益組織希望打破蘋果和AT&T的合作關系,因為該合作強迫購買iPhone的用戶接受AT&T的服務。此外,這些組織還將此問題提交給了政府最高監(jiān)管當局。美國消費者聯(lián)盟、新美國基金會、美國電子前沿基金會,甚至包括軟件廠商Mozilla、小型移動商MetroPCS和Leap Wireless International都相繼反對蘋果與AT&T的合作,更對手機與單個移動運營商的服務進行捆綁的做法表示異議。
消費者組織正在與聯(lián)邦通訊委員會(FCC)、美國版權局、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FTC)以及國會領導人接觸,要求他們立法禁止手機與軟件捆綁。根據獲得FCC主席最新提名的葉斯·格納考斯基(Julius Genachowski)以往的表態(tài),他有可能會召開相關問題的聽證會,最起碼在FCC有可能如此。
反對者也對蘋果堅持iPhone用戶只能從蘋果iTunes應用商店下載軟件表示異議,認為此舉及其它“排他性”結盟的做法妨礙競爭并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新美國基金會副主席邁克爾·卡拉布瑞西(Michael Calabrese)表示:“這就像只能在AT&T的網絡上使用Mac一樣不可思議。”該基金會主席是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谷歌已經推出了與蘋果競爭的手機軟件。
并非只有蘋果和AT&T的合作飽受爭議,包括Verizon、Sprint、T-Mobile USA等美國各大移動運營商都與三星、宏達電、RIM等手機廠商簽署了獨家協(xié)議,RIM等手機廠商也針對專門的手機推出了網絡應用商店。
AT&T或損失慘重
盡管最后的裁決將影響許多行業(yè)廠商,但AT&T和蘋果可能是受影響最大的公司。iPhone是AT&T銷量最好的手機,在其他運營商發(fā)展新用戶困難重重之際,iPhone卻成為推動AT&T Mobility用戶增長的關鍵動力。AT&T最近的季報顯示,在去年下半年激活iPhone的430萬用戶中,約40%為新增用戶。
蘋果也通過授予合作伙伴特許權獲益匪淺。例如,蘋果可以向iPhone用戶銷售音樂和應用,而無需與AT&T分成,這在后者與其他手機廠商的合作中還屬先例。
一旦失去排他性條款,所有的運營商都可以在服務與手機價格方面參與競爭,AT&T將損失慘重。市場研究公司Forrester分析師尼爾·斯特羅瑟(Neil Strother)認為,對于蘋果而言,“iPhone價格可能不會迅速下降,畢竟該手機自身具備相當價值。”此外,由于蘋果商店的營收不大,開放手機應用對該公司的影響也將微不足道。
希望所在
消費者保護組織正將最大的希望寄托在FCC身上,該部門曾在去年征詢各方對排他性問題的看法。代表小型運營商的Rural Cellular Association(以下簡稱“RCA”)在2月23日回應FCC詢問時表示,排他性手機的做法“對小型運營商的競爭地位產生了非常直接和負面的影響,”該組織執(zhí)行主席埃里克·彼德森(Eric Peterson)表示,由于小運營商往往要數(shù)年之后才能拿到當前流行的手機款式,“大型運營商以此作為掠奪小型運營商用戶的工具。”
RCA希望,一旦新任民主黨FCC主席就職,將敦促該機構調查該問題并制定相應規(guī)范。一名前政府官員認為,民主黨可能更為傾向小型運營商的利益。FCC可以徹底禁止獨家手機模式,或強制要求運營商不得限制一種手機所使用的網絡。
彼德森透露,RCA也在游說國會參與此事,并希望盡快通過一項禁止獨家運營商合作的法案。12月10日,新美國基金會與法學教授費爾·威瑟(Phil Weiser)及奧巴馬總統(tǒng)過渡團隊中的前FCC委員蘇珊·納斯(Susan Ness)進行了會談??ɡ既鹞鞣Q,該基金會要求FTC處理“無線運營商反壟斷行為”,即通過將手機鎖定到特定網絡,以要求用戶購買特定來源的軟件的行為。任何有利于該基金會的決定都將使AT&T和蘋果限制iPhone用戶使用AT&T網絡或蘋果應用商店的做法成為非法,將被提名為FTC主席的前FCC委員喬恩·萊博維茨(Jon Leibowitz),很可能對此持肯定態(tài)度。2007年2月份,他在一次演講中支持用戶任意選擇手機和網絡的做法。
“合法”解鎖
美國版權局也參與其中,該部門今年將評估是否將手機解鎖行為認定為非法。解鎖行為通常是因為用戶不希望在某個網絡中使用手機,公益組織和Mozilla等公司也在試圖說服版權局對這種做法免除責任,從而允許用戶自由地選擇手機軟件,而不是限定于某個特定供應商,例如蘋果應用商店。在去年12月份提交的回應中,美國電子前沿基金會認為,當前的做法“對iPhone用戶極為不公,并且扼殺了獨立iPhone應用銷售商的競爭。”
美國版權局將于5月1日及隨后一周分別在帕洛阿爾托和華盛頓就此問題召開聽證會,并將在10月份出臺最終規(guī)則。電子前沿基金會高級知識產權律師弗雷德·馮-洛曼(Fred von Lohmann)認為:“(新問題的出現(xiàn))大部分是由于iPhone的推出,2006年時iPhone還沒有面市。”
上述努力還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揭曉。但禁止采取獨家運營商合作模式后,iPhone的渠道將大幅增加,從而為蘋果帶來更多好處。Global Equities Research分析師特利普·喬德利(Trip Chowdhry)表示:“(如果沒有獨家服務合約),他們(蘋果)可能已經銷售出5倍的iPhone。”
獨家驅動創(chuàng)新
蘋果拒絕就此置評,也沒有提交回應給FCC。但RIM在2月20日提交的回應中表示,排他性手機協(xié)議不會影響到移動市場的競爭,該公司稱:“現(xiàn)在至少有35家手機設計與制造廠商,截至去年3月20日,美國用戶可以購買到超過620種款式的手機,新廠商仍在不斷進軍美國市場。”
在去年12月份提交給美國版權局的回應中,蘋果稱手機解鎖軟件“將破壞蘋果在iPhone中持有版權的關鍵的計算機程序,及蘋果在該手機中持有版權的內容,這種侵犯版權行為可能損壞iPhone或導致其他物理損壞,并破壞手機功能和違反合約。”[!--empirenews.page--]
AT&T認為,獨家協(xié)議實際上推動了其他運營商的創(chuàng)新,“獨家協(xié)議是競爭的一種重要形式,”該公司表示:“iPhone的普及及其創(chuàng)新功能和應用程序導致激烈的競爭反應,不僅加速了手機的革新,同時也推動了無線寬帶的投資和應用的開發(fā)。”實際上,目前大多數(shù)運營商都提供類似iPhone的手機,如果消費者保護組織可以如愿以償,AT&T的競爭對手最終可能提供真正的iPhone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