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消息,諾基亞曾于2009年10月起訴蘋果,指控iPhone侵犯諾基亞10項智能手機專利。同年12月,蘋果公司提起反訴訟。據(jù)《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ITC)目前受理雙方訴訟,調(diào)查人員已確定有證據(jù)表明,諾基亞未盜用蘋果智能手機的任何一款專利,而蘋果的一些專利無效。這意味著蘋果這些“專利”無法幫助該公司贏得訴訟,而其余專利也不適合蘋果的這起反訴訟案件。
ITC將于11月29日審核諾基亞起訴蘋果一案。第一輪交鋒可能諾基亞獲勝,但法官還需等到2011年2月作出最后裁決。當然,法官可以不采納調(diào)查員的建議,而裁定蘋果獲勝,諾基亞從而可能會被禁止向美國市場出售某些手機。若諾基亞勝訴,蘋果則可能被禁止向歐洲出口iPhone。
蘋果另外與摩托羅拉、HTC和RIM還有專利糾紛,涉案公司都聲稱在用戶界面、技術和觸摸功能等多項現(xiàn)代智能手機所采用技術方面擁有知識產(chǎn)權。其中有些公司要求損害賠償,有些則希望獲得進口禁令。
目前近30%的美國人擁有智能手機,智能手機產(chǎn)業(yè)的迅猛發(fā)展,利潤頗豐,各公司都激烈搶占利潤和市場份額,導致專利紛爭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