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支付5300萬美元和解iPhone進水訴訟
北京時間5月29日早間消息,蘋果公司今天同意支付5300萬美元的賠償金,以和解iPhone和iPod用戶關(guān)于設(shè)備浸液指示器(liquid submersion indicator)故障的集體訴訟案。
控方律師稱,在iPhone和iPod的日常使用中,其浸液指示器可能會被濕氣觸發(fā),從而誤顯示為設(shè)備浸水,而此類損壞不在蘋果公司的保修范圍內(nèi)。然而,蘋果公司拒絕承認這項指控,并稱其設(shè)備的浸液指示器沒有問題。
舊金山聯(lián)邦法院公布的法律文件顯示,用戶根據(jù)其設(shè)備型號可能獲得300美元賠償。任何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因為液體損害而遭到蘋果公司拒絕保修的iPhone用戶,以及在2010年6月前因上述問題被拒絕保修的iPod Touch用戶,都將有資格獲得賠償。此外,律師最多可獲得賠償金的30%作為訴訟費用。最終和解方案尚待法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