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消息,暴風集團回復關注函稱,馮鑫被批準逮捕后,公司決策和履職方式不受影響。目前,公司在戰(zhàn)略落地、業(yè)務拓展、人員穩(wěn)定等方面受到一定負面影響。
2019年9月2日下午,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上海檢察”發(fā)布的消息獲悉,上海市靜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鑫批準逮捕。
該事項引起了深交所高度關注。
深交所要求公司對以下事項作出說明:
1、公司是否知悉該事項,如是,請說明知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以及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馮鑫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是否與公司有關,如是,請說明具體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3、馮鑫目前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其因涉嫌犯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后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職責,如否,請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以及公司擬采取的解決措施。
以下為關于對《關于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回復全文:
致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公司管理部: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收到貴部下發(fā)的《關于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創(chuàng)業(yè)板關注函〔2019〕第238號),針對提到的有關問題,公司結合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1、公司是否知悉該事項,如是,請說明知悉該事項的具體時間以及是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答復:
2019年9月2日,公司從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上海檢察”發(fā)布的消息獲悉,上海市靜安區(qū)檢察院以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馮鑫批準逮捕。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批準逮捕通知書。公司已于2019年9月3日上午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2、馮鑫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職務侵占罪是否與公司有關,如是,請說明具體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
答復: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針對公司的法律調查文書,尚未知是否與公司有關。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馮鑫目前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其因涉嫌犯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后是否可以正常履行職責,如否,請說明該事項對公司的影響以及公司擬采取的解決措施。
答復:
自馮鑫先生被采取強制措施后,需要由馮鑫先生決策的事項,均由馮鑫先生的辯護人轉達至馮鑫先生處做出決策。馮鑫先生被批準逮捕后,上述決策和履職方式不受影響。
目前,公司在戰(zhàn)略落地、業(yè)務拓展、人員穩(wěn)定等方面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公司管理層將繼續(xù)加強管理,盡可能消除其負面影響,進一步壓縮運營成本,降低各項成本費用,做好核心員工的穩(wěn)定工作,努力維持正常經營。
4、公司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答復:
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公司將持續(xù)關注上述事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