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媒體報道,來自華南師范大學經管學院王智波教授及其學生李長洪的經濟學論文《好男人都結婚了嗎?》顯示,在婚男性工資比非在婚男性高6.8%。作者分析,造成男性婚姻溢價的原因不是家庭分工、男性家庭責任感增強,而是與妻子的“相夫作用”有關。
研究數據來源于中國健康與營養(yǎng)調查項目,選取1989年-2009年里8個年份涵蓋東、中、西部村在內9個省份的16-60歲的城市男性為樣本。
在全部8976個男性樣本中,有1587個(17.7%)的男性處于“非在婚狀態(tài)”,有7589個(82.3%)的男性處于在婚狀態(tài)。
在同等條件下,處于在婚狀態(tài)的男性每小時工資收入的均值比非在婚狀態(tài)的要高,而且其差距基本上逐年遞增。在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在婚男性的平均工資比非在婚男性的高出34.3%。
在考慮了工作經驗、受教育年限、工作單位性質及省份等變量后,相對于“非在婚狀態(tài)”的男性,處于“在婚狀態(tài)”下的男性工資婚姻溢價為6.8%。
論文指出,出現該現象的原因是因為婚姻通過減少男性家務勞動時間,使其專注于勞動市場的人力資本投資。與國外研究“家庭內部分工理論”的文獻結論不同,中國已婚男性花在家務的時間數是多于未婚男性。
同時,文中指出男性婚后責任感與其工資溢價是成正向相關關系,即男性在結婚之后,其責任感會增強,投入的工作時間和精力會增加,從而導致婚姻工資溢價。但該研究沒有發(fā)現男性的婚后責任感導致男性婚姻溢價的證據。
論文指出,男性婚姻溢價還和妻子的受教育程度、妻子的收入水平呈正相關關系。另外,“選擇效應”不能解釋男性的婚姻溢價,并不是女性選擇了生產力更高的男性結婚導致已婚男性比未婚男性工資高。
婚姻初期(0-3年),男性婚姻溢價接近于零婚姻持續(xù)時間為4-10年、11-20年以及超過20年的男性存在工資溢價。同時,婚姻持續(xù)時間越長,溢價越高。作者認為這是因為妻子參與決策、幫助丈夫擴大社交網絡等“相夫”作用需要假以時日才能發(fā)揮效果。